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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
分公司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被告。如果是母子公司,就只有子公司未被告。总分和母子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要自己都没搞清楚是总分还是母子。
1、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2、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还是其他责任承担的时候,都必须要存在这种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的前提,双方必须有劳动关系的存在,你与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能将下属公司投诉到劳动争议纠纷委员会
差别不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印章,就不需要每份合同加盖总公司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无需要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加盖总公司印章。只要审查分公司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才能够发生基础的法律效力: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3、
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第一个阶段是酝酿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根据酝酿讨论阶段的情况;第三个阶段就是签字盖章阶段。酝酿阶段就是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经过几个回合,各方都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