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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义的表达,不得被强迫、威胁、诱惑、欺骗等; 2、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保证
1、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金融机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2、在现实生活中,金融机构一般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是一样,
1、担保函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签订担保函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的。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1、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生效的,担保合同才生效。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未履行,如果未生效的,担保函未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1、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如果主合同有效,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上签名,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征收机关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
告知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告知函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起到通知的作用,仅为通知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等,如果不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等侵权行为,将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因此,告知函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和警告作用,如果催告后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