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是: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的。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公司股权归一方所有,出资购买下一半的股权给另一方,实际分割时根据夫妻更有能力经营的一方取得公司经营权。 (2)夫妻双方各自持有股份,共同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和分红,夫妻协商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1、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 2、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
夫妻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有一部分的债务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所谓的个人债务也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这样的话,离婚之后,夫妻两个人都有
夫妻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 法律允许夫妻在结婚之后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结婚之前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1、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在离婚时,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存在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可以依照下面的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均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