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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接工作不规范。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在缓刑的交付执行上衔接不严: (1)有的法院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让缓刑犯自行到公安机关报到。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一部分缓刑犯逍遥法外,形成事实上的脱管。 (2)法院在送达法
、在工程企业费用报销中存在哪些问题 1、在费用报销的过程中,费用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不统一。 2、在财务人员进行报销的之后,如果报销的发票出现虚假情况,那么后期不能及时落实相应的人员,给企业成本带来一定的增加。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撤销缓刑实际收押后,以前羁押的时间,都应当计算在刑期内的。 《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被判刑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钱币的刑罚。刑法规定罚金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罚金是指强制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再审的案件不影响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而检察院受理的申诉案件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错误的,必须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
罚金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启动罚金刑执行程序的方式、行使执行权的主体不统一,强制执行的措施不具体、不明确。 二、罚金刑的执行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三、执行卷宗档案不规范。由于缺乏规范统一的机制,罚
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第一款后半段的规定,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注意下面这些问题:1.投标书的写作,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
判三缓四的执行如下:对犯罪人不收监执行,给予四年的考验期限,四年内如果没有违反缓刑规定,所判三年刑罚将不再执行。如果四年的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由法院决定收监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