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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2020-07-13 476
普法内容
《202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报销主要有住宿费、城市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202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提供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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