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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什么传递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什么传递

2020-10-23 2,323
普法内容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邮件、普通传真机传递。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国家秘密的等级简称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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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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