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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更换董事不一定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具体更换的时候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与更换的董事是否时职工代表有关。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股东变更设立监事不一定要变更。法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因此,股东变更设立监事不一定要变更,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更换职工董事需要经过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此可见,职工董事的任免机关应该是属于同一机构,就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及其他民主
公司法规定,选举或者更换董事,经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即可。2/3以上表决权的事项有特别规定应当是表决权,不是股东人数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在2001年新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中,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中删除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转让的内容。根据修订后的《条例》,股权转让无须经由董事会的同意。 股权变更需董事会一致同意是我国早期外资
变更董事是开股东会。根据法律规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还未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应当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然后依法选举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已经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股东变更,可以不需要股东到场。股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人,代理股东签订变更协议,但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协议书,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