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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超过二十年的,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并不影响欠款的事实,当事人可以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索要欠款。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5年前签字担保现在如果没有超过保证期间则还是有效的,一般保证期间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但是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无效了。履行担保义务以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追诉期应该从履行担保义务时开始计算。民事案件追诉期3年。所以,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诉期是履行担保义务以后两年。如果没有约定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十年前的担保是否有效,要看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满。如果属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届满或者届满之后六个月之内的,则担保依然有效;否则将无效。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
无效。两年前签字担保未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到现在是无效的。我国民法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
担保合同到期后两年的法律效力有以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
欠条的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通常情况有两种,欠条写明还款日期的,为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日期的,为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即使该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但保证责任: 1、有适格的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只需要明确而无需适格; 3、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