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事自诉主体的范围
刑事自诉主体的范围

刑事自诉主体的范围

2024-06-15 19
普法内容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赔偿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刑事赔偿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对受害人进行刑事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有: 1、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

    2020-08-22 161
  • 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

    2020-03-09 311
  •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

    2020-02-14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诉讼独立上诉权的主体范围是哪一种?

    据我所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

    2022-08-03 15,340
  •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如何规定

    自诉案件的管辖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

    2023-12-02 15,340
  • 刑事案件具体申诉范围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时应提交申诉状,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

    2023-09-09 15,340
  • 刑事自诉范围,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自己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

    2023-10-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01: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849 15,340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779 15,340
  • 什么是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01:02
    什么是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

    600 15,340
刑事自诉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