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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作为与诉讼并存的争议解决方式,因其一裁终局、程序简便,保密性高,当事人自主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仲裁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那么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无效欠条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借款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借款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民间借款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打收条有效的情形包括: 1、必须是能够证明债务事实的内容。也就是说,收条应该有明确的债务人、债权人、借款时间、金额等必要因素。 2、必须是真实意义的表达。也就是说,如果债务必须发生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仲裁”,作为与诉讼并存的争议解决方式,因其一裁终局、程序简便,保密性高,当事人自主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仲裁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那么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
借条无效的情形有: 1、民间借款合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合同无效: 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的。 3.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的。 4.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借条无效的情形有: 1、民间借款合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交付时间,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的时间未交房的,则需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是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逾期免责的例外情况。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逾期交房的免责一般包含以下两种情
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的; 2、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