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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出售外挂,属于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非法制作销售挂接互联网游戏运行的程序,谋取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
关于个人擅自研发并对外出售网络游戏外挂从而获得不当经济收益,应视为对网络游戏著作权拥有者专属权利中的“修改权”产生了侵害,并非直接涉及到“复制与发行权”。 该行为无法被认定为已经触犯了刑事犯罪——侵犯著作权罪。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情形一方面
刷游戏币出售是犯法的。在游戏中所赢得的游戏币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变现的,游戏币只能在游戏中流通,想获得游戏币只能通过人民币充值,这属于单向流通,所以到此还只算是游戏。而玩家可以从其他玩家处赚得游戏币,
我觉得不是犯罪,只够的上治安处罚。因为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做网络游戏外挂(还没使用)是犯罪行为,即使做了且使用了也只是因为破坏了游戏平衡,够不上刑法处罚的程度,同时刑法也没有规定是犯罪。所以,做外挂不是
游戏插件程序是非法出版物。根据《网络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活动,必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网络出版活动。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在《关于开展对“私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任何类型的网络游戏作弊工具销售活动均属于非法行为。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具体的惩罚方式将依据犯罪情节进行裁量。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可
游戏骂人不算犯法,但是可以举报对方。侮辱他人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公然侮辱他人,但是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公然一般是指,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是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至于被侵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本行
游戏帐号作为虚拟财产的一种,虽然没有被刑法直接列举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但是由于游戏帐号也是游戏者使用金钱购买的,与现实中的财产具有对价性,因此,在实践中窃取他人虚拟财产的,也构成盗窃罪。而盗取他人游戏帐号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就
孩子给游戏充值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具体分析。孩子如果未满8周岁,其充值行为直接判定为无效;如果孩子超过8周岁,游戏充值金额较大,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且事后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充值行为同样应属无效。在司法实践中,除了看账号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