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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2024-05-24 12
普法内容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①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 ②没有设置明显标志 和采取安全措施; ③由于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了他人的损害。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施工人,第三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免除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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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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