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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卖人应按民法典规定履行包装义务,具体是: 1、出卖人应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2、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510条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3、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
一、借条上面写今收到多少钱但没有履行出借义务怎样办? 借条上面写今收到多少钱但没有履行出借义务的,借条不成立,出借人没有履行出借义务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
这一问题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为自然人,这份借款合同只有在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才发生法律效力。从实践中的情况看,这类合同的生效时点,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以现金方式支付借款的,借款
抽逃出资和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不是一样;股东未完全出资、抽逃出资不代表股权身份的无效或丧失,但对于未完全尽到出资义务的股东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具体来说就是公司可以对未完全尽到出资义务的股权的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借款方的义务有: 1、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2、支付利息的义务; 3、按期归还贷; 4、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5、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义务。 根据《民法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如下: 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忠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