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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形象的例子。检察院是都察院,公安局是捕快衙役,法院是县太爷。 三个机关平时都是各司其职,不相干扰。只有在发生刑事案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后,三个机关才有一些联系。 相同点:都是刑诉过程中的重要组成环节。并且可就刑事案件立案。 不同点:公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采取下列措施实施监督: 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来审查公安机关的活动; 2、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 3、人民检察院通过受
刑事的立案监督,由侦查监督科履行;民事行政的立案监督,由民事行政科监督。
实际情况中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现在我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检察院立案审查的过程。简单来说,当检察院发现公安局应该对某件案件进行调查但没有行动,或者被害者觉得公安局也该这么做但他们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时,检
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部分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不立案,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于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监督程序和方式。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是通过人民检察院的专门监督活动来实现的,而
监察机关对以下人员进行监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