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
在法定继承中,无扶养关系的亲生子女有继承权,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无扶养关系的子女还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对方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
1.抚育关系的认定标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这是客观因素的认定标准。 2.继承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
对于如何认定继子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继子女如果跟随继父或者继母生活,由继父继母照顾生活或者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那么认定为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
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对继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规定是享有继承权,前提是继父母没有在遗嘱中排除继子女的继承权。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情形有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
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如果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动终止;2、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如果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解除,但如果继子女已经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则继父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