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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应该怎么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2024-06-09 10
普法内容
1、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 ①约定标准→ ②质量说明标准→ ③协议补充标准→ ⑤推定标准→ 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⑥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 (1)约定标准:买卖合同对标的物质量有约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2)质量说明标准: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与买受人没有对标的物约定质量要求,但是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A、出卖人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目的是为了订立买卖合同; B、买受人基于出卖人所作的质量说明才与出卖人订立了合同; C、出卖人所作的说明必须是对标的物质量的说明,而非对标的物价值发表主观见解和评价。 (3)协议补充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4)推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6)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且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注意问题】 质量标准是买卖合同最重要条款之 一,当事人务必仔细推敲、详细约定,以免发生纠纷。 2、执行政府价格的买卖合同的价款如何确定? 对于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2)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逾期交付标的物的: A、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B、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 A、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B、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注意问题】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买卖合同,价格条款按照政府价格确定;政府价格变化的,按照“不利于违约方”的原则执行。 3、执行市场价格的买卖合同的价款如何确定? 对于非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买卖合同的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 ①约定价款→ ②协议补充价款→ ③推定价款→ ④默认价款(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格)。 (1)约定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 (2)协议补充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推定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默认价款(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注意问题】 ①价款条款可以说是买卖合同的利益条款,因此价款条款务必约定清楚。 ②在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没有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情况下,按照默认价款执行,即按照合同订立时(非合同履行时)履行地(非合同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价款的支付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 ①约定支付价款时间→ ②补充协议支付价款时间→ ③推定支付价款时间→ ④同时支付价款。 (1)约定支付价款时间:对支付时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价款; (2)补充协议支付价款时间: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推定支付价款时间: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同时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注意问题】 价款支付时间涉及货款资金流动利益,也是买卖合同重要条款之 一,当事人务必仔细斟酌、约定清楚。 5、价款的支付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价款的支付地点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 ①约定地点支付价款→ ②补充协议地点支付价款→ ③推定地点支付价款→ ④默认地点支付价款(出卖人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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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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