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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
民法典免责事由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法律没有明确将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行为、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免责事由从特殊侵权中排除,因此,免责事由可以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 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正当防卫行为。 3、紧急避险行为。 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5、不可抗力。 6、受害人的过错。 7、第三人的过错,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造
根据我国《》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在具备某些条件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医疗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包括: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产品质量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环境污染侵权、地面施工引起的侵权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如下: 1、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在执
产品侵权,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存在侵权损害他人利益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若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的扩张不仅使传统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的内涵不断丰富,而且也会使知识产权的外延不断拓展。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划分的依据是国际法和国内法。广义的知识产权是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情况确定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引起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