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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继承。职责田隶属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土地确权是对土地经营权的确认,无牵涉土地所有权)职责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离世,职责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人员的,由其家庭人员续包(不是
乡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以可否是本村村民为准则,而不看户口性质。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户籍的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资格。村民是非乡下户口还是乡下户口不影响宅基地的申请及房屋建设。《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与是否是城里人无关。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不奏效:非乡下户口的公民,不能受让乡村的宅基地,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至始无效。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买下; (2)法人或其他组织买下; (3)转让
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
物权确认纷争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纷争。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限定权利作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乡村村民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能够申请宅基地: (一)因娃儿结婚等原由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无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和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农村村民一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