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有限连带责任担保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有限连带责任担保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有限连带责任担保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区别

2024-06-21 11
普法内容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连带保证两种。 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 1.连带责任,比如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一般责任,甲借给乙10万,丙一般担保,债务到期,甲必须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须是乙的财产在依法强制执行后依然不能履行债务的,才能找丙,否则丙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连带责任无期限的连带担保适用法律吗?
    连带责任无期限的连带担保适用法律吗?

    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无效。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1-10-24 90
  • 如何区分保证担保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如何区分保证担保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以保证的形式做的担保就是保证担保。保证按主体不同可分为:法人保证和自然人保证(个人保证)。保证的方式有两种: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你说的

    2024-06-09 7
  • 担保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啊?
    担保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啊?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担保无限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用大白话就是说: 1.连带责任就是,比如说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

    2024-06-10 16
专业问答更多>>
  •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反担保有哪些区别呢?

    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担保”都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证据证明

    2022-08-04 15,340
  • 担保责任法连带责任时限

    担保连带责任期限为6个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

    2021-11-25 15,340
  •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要求?

    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022-11-20 15,340
  • 股东责任连带保证担保中的连带责任有限制吗

    股东签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就按照约定的履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2022-10-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02:14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12,889 15,340
  •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92 15,340
  • 能否向借款人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 01:12
    能否向借款人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共同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夫

    1,299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