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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费是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时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交的款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未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依然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双方签订时生效,租赁房屋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由于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依照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应当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缴纳哪些费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用主要包括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入,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出租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房屋租赁手续费,根据房屋租赁
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了房屋租赁需要签订合同并在房管局进行备案,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 租房不办理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的须知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预告登记一般指的在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的时候,为了限制债务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处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所作的相关登记。 如果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还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的话,可以很好的制约及预防开发商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