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要件有哪些

2022-12-27 108
普法内容
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如何取证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如何取证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 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

    2024-06-30 14
  • 犯了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罪怎么判刑?
    犯了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罪怎么判刑?

    犯了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既遂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2020-03-12 92
  •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 1、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3、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

    2020-09-02 91
专业问答更多>>
  •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非法持有保密物品罪的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2021-10-09 15,340
  • 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有哪些犯罪构成要件,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

    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

    2021-10-09 15,340
  • 非法搜查出国家核准的国家绝密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拥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保守的秘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或者其他物品,拒绝说明来源和用途的行为。 三、主要要件

    2021-11-10 15,340
  •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

    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体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拒不说明来源与

    2023-1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01:14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客体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管制; 第二,在客观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表现为

    1,364 15,340
  •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00:47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自然人 ,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且只有在毁

    1,595 15,340
  •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04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53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任俊青律师 任俊青律师

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85-1898-088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