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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过的房产不能直接过户。必须要受益人拿着遗嘱公证进行申请继承,并且提交所有的相关材料,等到公证处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进行处理,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人进行使用不合法的行为进行转移。因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引起的房产转移,按继承程序办理。因遗赠和遗
可以拿遗嘱直接过户。如果是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当事人可以拿着遗嘱,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过户。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一般需要由继承
仅凭借一份遗嘱公证书,并不能直接实现房产的过户手续进行顺利完成。虽然遗嘱公证存在多次办理以及可予以撤销的情况,但我们应该以最后一份遗嘱作为判断其有效性及财产分配的依据。对此,负责公证事务的工作人员明确指出,若只是凭借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直接向
继承过户程序(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需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3、户口簿或其他
房管局要求的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所有,如果想通过律师见证的遗嘱,那么还需要慎重考虑,尽管律师见证的遗嘱也是有效的,但其效力不如公证处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是可以口头订立遗嘱的,但应当满足一定条件,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遗嘱过户房产证需要办理更名手续,即当事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遗嘱及其他必要材料。虽然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影
在东莞有房子不可直接入户口。现在在东莞这边买房子是不可以直接去办理落户的,还需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才可以办理入户。第一个条件是必须要在东莞这边缴纳五年以上的社保,而且在东莞这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也要超过五年以上。如果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