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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
一个财产只能查封一次,只有等前边的查封到期后可以申请再次查封。已经被查封的财产,后续一般走轮候查封,在先查封确实有主动权,但是即使先期保全了财产,也不必然优先完全执行到位,如果没有其他担保物权或优先权的债权才可以被优先执行。
一、概念不同,重复查封指的是已被某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未依法解除查封前,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重复查封,且该重复查封与先前的查封同时具有效力;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
一、查封是保全的措施之一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
1、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2、执行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房产查封是指诉讼
1、《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民诉法》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涉外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
查封和扣押,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查封是指,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 2、封存物品的地点不同:查封是将物品封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