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管辖权转移是怎样的

2020-02-27 183
普法内容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在哪里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在哪里

    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2020-08-29 187
  • 指定管辖是什么权的转移
    指定管辖是什么权的转移

    指定管辖是审查调查权的转移。

    2020-12-04 319
  • 法院管辖权转移和管辖转移有哪些区别?
    法院管辖权转移和管辖转移有哪些区别?

    现在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这个法院管辖权转移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

    2024-05-16 15
专业问答更多>>
  • 2022年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2022-11-15 15,340
  •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怎么规定移送管辖条件的?

    管辖权转移制度中对移送管辖条件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法院无管辖权、接受诉讼案件的法院具备管辖权,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规定的司法程序来进行管辖权转移。

    2023-10-30 15,340
  • 办理机关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2023-12-11 15,340
  • 管辖权转移有哪几种和移送管辖的区别是哪些

    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

    2023-04-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01:45
    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1,525 15,340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554 15,340
  •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01:12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

    2,09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