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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对方申请把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同时,也会把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法定代表人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就会被拉入执行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
能在银行存钱,不能贷款,不能办信用卡,不能做高铁和飞机,不能住高档酒店,追答如果有存款
有影响。 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法院会对老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老赖子女会有一定影响的。
原则上公司被执行,是与法定代表人无关的,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的债务和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行为,那么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例如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
冻结股东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是不会造成本质的影响的。 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进行取出或转移自己股权。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使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如果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有限公司限期内办理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对公司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另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