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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要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
建议你提供出小孩的真实的出生年月日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更正,必要时先通过村组和社区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
并不是“二胎满了一岁的小孩上户”要做亲子鉴定。而是只要你能向户籍登记机关出示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无需提供亲子鉴定。只有在不能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前提下,才要求出具亲子鉴定,以证实该孩子与父母的血缘关系
3个月以内,3个月以上的小孩是法定办理医保的年龄。 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未解决《出世医学证明》的怎样上户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限定:在助产组织内出世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看护人能够向该助产组织申领《出世医学证明》;在助产组织外出世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孩子要想上户口,那么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上户口即可。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并不妨碍孩子上户口,小孩子的户口随父随母均可以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在法律上,过继属于收养,要参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就是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和被过继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需先让其父母写过继声明书,再凭着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收养证明,然后携带上过继声明书和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 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