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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权。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免除债务的权利。3.转让债务的权利。4.撤销权。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一些公司可能会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公司会有许多债务,那么我们不禁会提出一个问题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尤其是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以全部的责任来承担公司的债务。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企业法人承担什么责任,严格来讲应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企业法人承担以下的债务责任: 1、在公司政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2、若资不抵债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效连带责任,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则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分立后的债务承担规定为:企业分立的,之前的债务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企业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所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破产管理人或企业,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企业财产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企业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