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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
1.当家委会对孩子的好处很多人都说不会有直接的老师对孩子的照顾,但是老师对家委会家长的孩子更熟悉、更了解,这是肯定的。 2.而且由于存在事务层面的沟通,老师和家委会家长之间必然相对熟悉,对家委会孩子的教育来说这是“近水楼台”,在学习上多留意
看伤情情况,若构成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人一般伤害(轻微伤),其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如果是轻伤及以上则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同时还要人身损害赔偿。为了减少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将民事赔偿部分一并纳入刑事审理,就叫刑事附带民事诉
依据《》第17条的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该精神病患者无1、2、3项亲人,其弟只要具有民事行为
一辈子,就做一次自己。这一次,我想给你全世界。这一次,遍体鳞伤也没关系。这一次,用尽所有勇敢。这一次,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只是这一次就够。因为生命再也承受不起这么重的爱情。
学校不可以删除学生学籍。 如果是高中生,擅自离校,学校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未果,学校也无权删除学籍。 如果删除学籍属于违规操作,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学校收取学生押金不合法。押金实质是一种担保,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