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类: 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
索赔,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术语,工程签证就是索赔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设计变更,就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属于索赔范畴的工作还有很多,索赔也有很多的规矩。那么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程质量事
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的标准规定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等。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2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包含很多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和相关的验收规范要求,施工质量也应该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的要求。工程质量的验收都应该是建立在,各个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之上才开始进行验收。涉及到结构安全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投标市政府工程的具体流程如下: 1、在获取到市政府项目招标信息后需报名参加投标活动,即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购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严格按照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