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中的中止审理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的中止审理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的中止审理是什么

2024-05-11 10
普法内容
1、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 2、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一也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止审理是行政诉讼法中哪一条
    中止审理是行政诉讼法中哪一条

    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

    2024-05-09 22
  • 案件做了行政中止了,行政诉讼中断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案件做了行政中止了,行政诉讼中断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

    2024-06-16 25
  • 如何审理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
    如何审理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

    起诉的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

    2020-02-04 258
专业问答更多>>
  • 案件做了行政中止了,行政诉讼中断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

    2022-07-21 15,340
  • 《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2021-09-30 15,340
  • 中止诉讼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1、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

    2021-12-28 15,340
  • 行政诉讼再审期间执行是否中止

    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2)如果当事人做出的再审申请的,须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二、刑诉《刑诉解释》

    2023-03-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01:33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的意思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的专利向有关机关提起无效宣告的程序,为了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而向法院请求中止专利侵权诉讼。如果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那么原告就会丧失权力基础,由此专利侵权诉讼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下去。当

    1,291 15,340
  • 诉讼中心是什么机构 01:01
    诉讼中心是什么机构

    诉讼服务中心一般是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机构。诉讼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能包括: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材料收转、救助救济、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判后答疑。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向社会树立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展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平台。要把诉

    8,573 15,340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303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