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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一般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2020-06-21 84
普法内容
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父母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那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变更。在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让法官做出变更抚养权的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明确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外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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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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