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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物权优于债权的
一般情况下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1.债权以某特定物为给付标的物,而该标的物上又有物权存在时,无论物权成立之先后,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2.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2.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
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的区别为:债权是相对权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人履行义务,而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一般情况下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 1.债权以某特定物为给付标的物,而该标的物上又有物权存在时,无论物权成立之先后,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这种情形常发生于一物数卖。例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契约,将某项动产出
1、供货合同一般指买卖合同,其标的物多为货物,权利义务多为交付标的物和支付货款。 2、分包合同一般指建设工程合同,其标的物多为劳务或工程的某个部分,权利义务多为按时完成工程内容或提供劳务和支付工程款或
1、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
1、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
区分借条与欠条主要从以下2点: 1、借条与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借条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外一方;而欠条的法律关系则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或分红、也可以是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体来说就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 2、两者的诉讼
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无权处分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