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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公积金政策规范中,对于补缴月数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可以根据所需要求进行补缴的。 仍然有一些值得关注和重视的细节问题需关注。第一,当单位需要替全体员工进行公积金补缴的时候,假如自设立账户之日起至第一次补缴之间的间隔时
补充公积金能还房贷。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借款人在办理冲还贷手续时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积金账号,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扣款顺序先基本公积金账户,后补充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还房贷
公积金可以补交。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汇缴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缴存确有困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
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有些地区可以补交,具体到你所在是城市能否补交,请咨询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 下面是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供参考: 按照规定,单位因故未按时缴存公积金,造成申请贷款的职
1、住房的公积金的补缴是指单位的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的公积金及职工的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
里没有这一项,《》有规定如何解决。国务院《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
不交公积金违法。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缴纳公积金费用。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给需
公积金公司必须要交。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后,需要从录用之日起的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且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么单位需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
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