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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房屋的,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户主通常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作为户主身份的变更,并不会对房产产生任何影响。户口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以家庭或户为基本单位进行的。若与户主共同生活居住于一处房屋内,则应设立为一个独立的户口单位,其中户主由该家庭的主要负责成员担任;而对于独自居住者,则应设立为独户家庭,户主自然
农村户主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农村房屋一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房产证是持有房屋的证明文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可以履行自己的权利。一户农村房屋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户主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户籍
房屋拆迁和户口没有关系,一般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决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
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关键看土地性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二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第十三条实行货币补偿
房产证上不分户主不户主,多少人都可以写。一旦房产产生了纠纷,房产证上的名字人人有份,应该还是平分。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农村没有房产证,办分户口的方式如下: 1、去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2、房产证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3、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4、已经离婚或者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5、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