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使代位权后担保物权转移吗
行使代位权后担保物权转移吗

行使代位权后担保物权转移吗

2021-01-04 17
普法内容
根据民法单的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所以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现债权时,不是转让债权,所以担保物权不会转移,债权实现后消灭的,担保物权也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行使代位权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行使代位权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后果为,

    2021-02-04 94
  • 抵押权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对吗
    抵押权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对吗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所以,无论是不动产抵押权还是动产抵押权都属于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 2、另外,质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

    2021-02-25 466
  • 公证担保物权可以随主债权转移吗
    公证担保物权可以随主债权转移吗

    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而担保物权是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所以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的,则不应当转让,具体如下: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

    2021-04-21 24
专业问答更多>>
  • 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后果的后果

    行使代位权会的后果: 1、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由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2、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

    2023-01-29 15,340
  • 如何在担保物权代位权上代位?

    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权的行使,是需要在满足法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行使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提供担保人的担保物灭失、毁损而得到赔偿或补偿时,此时担保物权人可就相关的补偿金、保险等物的代替物行使相应的权利。

    2023-10-31 15,340
  • 代位权是担保债权吗,代位权的行使要哪些法律要件?

    一.代位权是担保债权吗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

    2022-11-01 15,340
  • 债权转让后如何使用担保物权

    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2021-08-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行使代位继承权 01:38
    如何行使代位继承权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

    979 15,340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01:21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529 15,340
  •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吗 01:29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吗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房屋买卖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的所有权的转让而同时转让。这是因为房地一体,房屋的所有权依赖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同时,土地使用权必须随之转移,否则房屋的所有权即不具有完整的合法性。以前

    85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