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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2)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
公司。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
质押是靠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质押不存在连带责任的说法。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
1、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如果超过保证期限,或者因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等原因,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
1、法人合伙企业,各法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不论何种主体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各合伙人都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也不例外。 《合伙企业法》 第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
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此之外,出现以下情况的,保证人也能不承担保证责任: 1、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共同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