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巡视组组长根据什么确定并授权
巡视组组长根据什么确定并授权

巡视组组长根据什么确定并授权

2020-07-12 518
普法内容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七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省委巡视组多久巡视一次
    省委巡视组多久巡视一次

    省委巡视组省直单位和县市区一般1个月巡视一次,市州一般2个月巡视一次。省委每届任期内,应当对所有巡视对象至少巡视一遍。对市(州)、县(市、区)的巡视以常规巡视为主,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巡视以专项巡视为主。

    2020-06-11 3,399
  •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谁担任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谁担任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 中央巡视组是中央对省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的利剑。 巡视组成员的选择是很有讲究的,巡视组组长多由退出领导岗位,但还没有办理离职退休手续的正部级领导担任,这些领导干部基本上是经过组

    2022-12-10 17
  •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什么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什么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的情况为:通报情况单位应当结合工作职责,围绕巡视任务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情况,特别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通报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重点

    2022-12-29 11
专业问答更多>>
  • 巡视组工作督办,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的职责是什么,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中央巡视组传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

    2023-04-02 15,340
  • 中央巡视组由谁设立

    1、中央巡视组由党中央委员会设立(指派)。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

    2022-03-12 15,340
  • 工资根据什么组成

    1、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模块组成。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考核工资=月度考核工资+季度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实行日薪制或者计件制员工按其它办法

    2023-07-01 15,340
  • 国家巡视组为什么查不起法官

    中国法治状况不太乐观,法官徇私枉法,原被告通吃情况很普通,巡视组想查也查不过来的。

    2022-10-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并购与重组的区别是什么 01:26
    公司并购与重组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并购与企业重组不是一个概念,首先,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

    1,776 15,340
  • 工伤保险费根据什么原则确定费率 00:54
    工伤保险费根据什么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

    2,445 15,340
  • 什么是债务重组 01:21
    什么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3,27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