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关于提存货物的规定内容解读
关于提存货物的规定内容解读

关于提存货物的规定内容解读

2021-01-28 140
普法内容
对提存货物的具体规定如下:如果具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形,导致债务难以履行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但是提存的费用也由债权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解读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解读的内容是什么?

    从新修改的公司法的法条本身看,它并没有否认行为人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等犯罪 新公司法第216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之原《公司法》,新公司法在“法律责任”一章的显著变化就是把原来散见于各条的关于刑事

    2024-05-21 14
  • 对于提存物有如何的规定?
    对于提存物有如何的规定?

    债务人要按约定清偿务,如果债权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接受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造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提存标的物是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存标的物,并且通知债权人。

    2021-01-26 20
  •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及解读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及解读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020-02-03 147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样的货物不适于提存

    提存货物后债务人不用再对货物的灭失承受职责。提存货物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方式,根据法律限定,债务人提存货物后即履行完自己的义务,此时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受。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06-19 15,340
  • 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解读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解读有哪些内容

    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解读: 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仍难以遏制“小产权房”这一现象的蔓延。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六十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

    2022-03-08 15,340
  • 刑法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的解读

    刑法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2022-04-18 15,340
  • 关于合同效力待定的解读

    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可以这样处理: 1、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2、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 所谓催告是指相对人

    2022-12-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法关于终止合同的规定 00:56
    合同法关于终止合同的规定

    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属于约定解除。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时,一方解除合同的,就是属于法定解除。所谓“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

    1,416 15,340
  • 民法典关于婚姻冷静期的规定 01:05
    民法典关于婚姻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中增加了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情形。双方打算协议离婚的,应当首先准备好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的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如果有任何一

    2,870 15,340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92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