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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还款责任人的姓名须被明确登记于证券证明书之上。如若投入款项的夫妇双方准备通过贷款方式购买不动产,那么证券证明书内的名字将是最为直观有效的证明渠道。如果两位婚后贷款购房的决定者选择共同担负偿还贷款的责任和义务,他们的各自姓名应分别完整地记
并不符合事实情况。倘若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以其父母的名义进行登记,这实际上表示了对父母进行的馈赠。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便不再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若父母仅承担了房屋价格的一部分费用,剩余部分款项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出资的父
父母的财产,子女当然有份。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父母的配偶、以及父母的父母,共同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子女能够享有父母财产的情况,针对的是父母去世之后。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世的时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注明只赠与女儿,那么这房子就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
如果门面要写女儿名字:您关心的应该不是“继承”问题,而是如果他们离婚女婿是否能分一半的问题?如果是: (1)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您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女婿不能分;(2)如果无法证明是您女儿的个人财
子女属于第一继承顺序,不论儿子、女儿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供参考。
(1)对于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房产证名字写父母名字,那么房子所属权归父母所有。(2)父母可以与子女签协议,表明子女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父母名字,当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子女共有。按出资额继承房产份额。(3)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房产证加父母名字要交税。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
遗嘱要求立遗嘱人一定要签字,注明年、月、日;按照遗嘱形式的不同还要求有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字。但是见证人有明确要求禁止继承人作为见证人;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一定不能在父母的遗嘱上签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