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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管辖原则,并没有将结
离婚后是否离婚析产登记看个人的意愿,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属于夫妻二人之间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自由分配和处置,如果双方都同意将房屋等进行析产的话,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
结婚一个月起诉离婚可以正常的应诉和办理。一般来说,诉讼离婚如果不是出现家暴或者出轨等恶劣事件,法院都不会判处离婚。应当自判决书出具6个月后在进行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在二次起诉时都会判处离婚。所以即使一方提出离婚,可能也需要一年左右才能判决离婚
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是同居的关系,就涉及不到离婚这一说法。同居与婚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所以同居并不意味着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同居只能算作是一种事实婚,但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婚,
可以。如果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需要返还一部分,但是返还的数额需要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给付彩礼的数额,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确定具体的返还的数额。
人在外地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离婚: 1、即使在外地,想要离婚的应当去到相关民政部门处申请离婚登记,该民政部门是当初结婚登记的部门; 2、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准予离婚,起诉的一方应
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的主要要件,因此可以不登记,但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内地居民也可以在台湾登记结婚。但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内地居民出入台湾境内的许可证。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在台湾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经海基会验证的结婚公证书;2、内地居民也就是大陆配偶本人的出境许可证。这项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其中,登记离婚只能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起诉离婚可以向被起诉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