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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垃圾处罚标准

昆山垃圾处罚标准

2021-08-14 22
普法内容
昆山垃圾分类处罚标准:已分类生活垃圾交不符合单位收集、运输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条 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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