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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游泳作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在对外经营时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若事故发生前,游泳馆工作人员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宾
游泳者自购票以来,与游泳场馆建立了合同关系,游泳场馆有相应的卫生安全义务。例如,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池内是否配备救生设施,是否有相应的防滑设施等。溺水事件发生时,安全员是否在第一时间积极救人,抢救措施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
如果确实因溺水死亡,那么游泳馆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及时提供救助或安全保障设施、措施不合格或存在缺陷,游泳馆就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
你综上所述:"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代理的情况下游泳馆售票给未成年人在游泳馆游泳当中发生人身损害游泳馆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回答如下;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代理,售票给未成年人,並无不当,但末成年人与游泳馆
游戏帐号作为虚拟财产的一种,虽然没有被刑法直接列举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但是由于游戏帐号也是游戏者使用金钱购买的,与现实中的财产具有对价性,因此,在实践中窃取他人虚拟财产的,也构成盗窃罪。而盗取他人游戏帐号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就
孩子给游戏充值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具体分析。孩子如果未满8周岁,其充值行为直接判定为无效;如果孩子超过8周岁,游戏充值金额较大,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且事后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充值行为同样应属无效。在司法实践中,除了看账号主体等
游戏骂人不算犯法,但是可以举报对方。侮辱他人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公然侮辱他人,但是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公然一般是指,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是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至于被侵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