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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外嫁的子女,户口迁出后就不再是承包户的医院,因此也不能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
父亲死了留下的土地使用证会被依法收回,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 父亲去世,处理土地证的流程为: 1、去当地的派出所开具父亲的死亡证明; 2、去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只要土地的使用权限没有到期,就能一直享有该土地的所有权。 不动产权
首先一点可以肯定,你的这张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书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它只有证明效力,说明这曾是你的。另外,根据中国的土地法第八条,宅基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只分给本村集体制下的村民使用。你们如
土地不属于父亲的遗产,如果子女属于父亲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继承承包经营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无权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
如确当,规划部门也向其儿子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确认为儿子所有。登记时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亦即承认其父是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因此,
不能。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外嫁的子女,户口迁出后就不再是承包户的医院,因此也不能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
说起遗产继承顺序,我先给大家普及一个法律常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其次,要看被继
父亲名下的房子的继承人问题如下: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
一般情况下,父亲死亡后,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那么就先让第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