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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称呼其实是将法院按照纵向进行划分,即级别管辖。在我国级别管辖是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主要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与最高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为: 1、案件的性质。 2、案件的繁简程度。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法院,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法院。 3、案件的影响范围。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是审判管辖的一种,主要是指各级审判机构对不同影响的案件进行分类管辖。划分方式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
等级管辖是指审判管辖的一种,也称为等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决于案件性质、情节重量和影响范围的大小。《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辖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
级别管辖的定义是各级审判机构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对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
关于级别管辖的定义,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