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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有争议,
1、职工主动辞职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职工提出辞职没有补偿。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但是与之相近的规定有:首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
社保挂失后,单位还能交进去。单位缴纳社保费是以参保人的身份信息为社保帐号,征缴机构也是将社保费登记在参保人的社保帐号内。就算参保人无办理社保卡,或者社保卡挂失,并不影响缴费。社保卡办理了挂失的,即使被人捡到,也无法使用。社保卡遗失后,持卡人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要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赔偿金一般是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二倍来计算。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按照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对于在单位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主动申请辞职的的,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只要员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