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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少分的具体份额或比例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不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
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财产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有: 1、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家暴; 2、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隐匿、转移或者随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不可分割财产有以下这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
财产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有: 1、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家暴; 2、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隐匿、转移或者随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对少分的具体份额或比例以
离婚房产分割民法典的新规主要是指,最高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其中规定了: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的房屋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与原来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
起诉离婚,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不分财产的情况一般有两种,分别是: 1、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对财产暂行不进行分割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不予干涉; 2、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就可分性,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小产权房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