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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何?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何?

2020-07-29 86
普法内容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需要说明。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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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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