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双倍劳动赔偿金的情形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双倍劳动赔偿金的情形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双倍劳动赔偿金的情形有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5-24 3
普法内容
双倍劳动赔偿金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双倍赔偿赔偿金的情形
    双倍赔偿赔偿金的情形

    在用人单位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以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劳动者。

    2021-02-15 242
  • 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形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024-05-25 1
  • 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的情形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024-05-20 5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法中双倍赔偿金的情形是如何

    以下情形,进行双倍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在劳务关系建立一个月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经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拒绝继续履行或不能履行的。

    2022-11-20 15,340
  • 劳动仲裁双倍赔偿的情形

    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注意1年时效),有无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的情形?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金(一年)。社保未缴纳,可以要求补缴。

    2022-03-21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很多劳动者被公司辞退之后都会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金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事实和理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

    2022-03-06 15,340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有依据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不能随便解雇劳动者,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单位无故单方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

    2023-11-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是什么 00:57
    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4,803 15,340
  • 劳动合同赔款依据是什么 01:08
    劳动合同赔款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存在违约的情形,主要的表现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侮辱殴打劳动者等。劳动合同赔款的依据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第八十七和第八十八条。第四

    1,218 15,340
  • 什么情况下企业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01:10
    什么情况下企业要支付双倍赔偿金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情形如下: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2,58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