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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辩护词如下 作为被告人孟某某的辩护人,我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已经发表过辩护词和质证意见,现针对补充侦查卷及补充公诉意见发表以下质证意见及辩护词。 首先,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提交的补充侦查卷的侦查主体是严重违法的。根据《人民检
为贩毒的被告人而作的指定辩护词的内容主要有首部、正文和结束语。首部包括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即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条件以及证据材料;结束语包括量刑建议和量刑总结等内容。
1、毒品案件辩护词是指在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2、辩护词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律师能综合考虑到各种有利因素,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
贩卖毒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
一、要重点突出,不要综合概括。要把自己要达到的目的搞清楚,是无罪辩护还是证据不足的辩护,围绕目的准备材料,另外不要哪个问题都驳,有些没有把握的不妨就认可,自己该争取的一定要极力争取,法庭上要敢于亮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及最高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贩毒构成刑事案件的处罚标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其他少量毒品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
贩卖毒品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1、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体现了严厉的刑法打击的态势; 2、本罪的主观罪责是故意犯罪,但是只要有概括性故意就可以了,不需要有特别明确的故意
贩毒具有以下5种情形,可判处死刑: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