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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如是协商一致,就由双方协商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一年要支付二个月工
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辞退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无故辞退员工主要是指,员工并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或者用人单位并没有出现法律规定能够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时候用人单位单方面地选择与员工解除合同,就属于无故辞退员工。需要注意的是,无故辞退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应按照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两倍经济赔偿金。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则无故辞退的应支付两个月的
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员工有权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该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则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